创世记第十六章
【创十六1】「亞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。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,是埃及人。」
【创十六1】「亞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...」
在创十五章里,要生儿子的应许是有了,信心也有了,但是一天过一天,一月过一月,一年过一年,还是没有儿子。这就给我们看见,信心是要经过试验的。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一步一步长进的。―― 倪柝声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》
【失败的信心(创十六1∼3)】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不能生育,在他妻子意见下,他娶使女夏甲为妾生了儿子以实玛利。但神要亚伯拉罕将他们赶出家族;按理性层面看来,似乎神有点不合情理。特别就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而言,父母既然把他生来,现在却把母子一同赶出去,实在是太残忍;可是,我们若从信心的立场看,我们却可得��另一个重要的信心真理。这里所形容的,失败的信心,而在我们的生命中,亦常有这种失败的现象。
十多年前我认识一位青年基督徒,他曾经在冬令会被神呼召,并且受感流泪,愿意奉献自己,准备作全职事奉;可是最近我再次遇到,他已经是一位成功的医生,并且收入很可观。我有机会与他交通,谈及他过往蒙召的事情;他说出后来冷静下来,深觉他若成为传道人只是一位,可是他若能赚更多的钱,他便可支持更多传道人和宣教士。他觉得现在他这样去支持神的工人,比自己成为传道人的影响更大。后来我便坦诚地与他分享,他的医生职业可能成了代替品,在神的旨意、应许和信心道路中,也许是以实玛利。
另外在一些婚姻辅导个案中,我也发觉一些基督徒的配偶,也是以实玛利;亲爱的弟兄姊妹,我们不应用代替品取代神。——张子华《从列祖生平看基督徒生命特征》
【创十六2】「撒莱对亞伯兰说:“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,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,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(注:原文作“被建立”)。”亞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。」
【创十六2~3】「...亞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,于是亞伯兰的妻子撒莱,将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。」
亚伯拉罕听了妻子的话,纳夏甲为妾,生了以实玛利。他以为神既然应许他有一个儿子,他就想帮神的忙,好成全神的旨意。但他没有看见,信就是停止自己的活动,等候神来作。我们甚么时候能信,我们甚么时候就不自己作(来四10)。这是亚伯拉罕因儿子的事所受的第一个试验。―― 倪柝声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》
神所定规的,是亚伯拉罕要借着撒拉生儿子。问题不是在于亚伯拉罕生不生儿子,问题乃是在于他借着谁生这一个儿子;不是亚伯拉罕有了儿子就能满足神的心,乃是亚伯拉罕的这一个儿子必须是从撒拉生的纔能满足神的心。我们应当作见证,我们应当传福音,这些事都是对的;但是,神所争执的,乃是问由谁来作,由谁来传。神所注重的问题还不是在于事情的有无,而是在于事情的来源。―― 倪柝声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》
【创十六3】「于是亞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。那时亞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。」
【创十六4】「亞伯兰与夏甲同房,夏甲就怀了孕。她见自己有孕,就小看她的主母。」
【创十六4∼6】这三个人物各自展现了虚伪的一面,这些都是罪的一部分,即,骄傲(4节)、怪罪(5节),及虚假的中立(6节);但撒莱的面具很快就掉了下来(6节下),呈现出公道话背后的憎恨。──《丁道尔圣经注释》
【创十六5】「撒莱对亞伯兰说:“我因你受屈,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,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,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。”」
【创十六6】「亞伯兰对撒莱说:“使女在你手下,你可以随意待她。”撒莱苦待她,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。」
【创十六7】「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,」
【创十六8】「对她说:“撒莱的使女夏甲,你从哪里来?要往哪里去?”夏甲说:“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。”」
【创十六9】「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:“你回到你主母那里,服在她手下。”」
「你回到你主母那里,服在她手下。」(创世纪十六章九节)
可怜的夏甲!在撒拉的苦待之下难怪她要逃跑了。她有阿拉伯人特有的傲气,性格富有独立性,又因自己快要作母亲,当然不干受欺,而要反叛。有时在某种难以忍受的苦情之下,我们也向脱离。当然,主若开监狱的门,彼得就不必再犹豫,我们一有机会也该起来,跟着逃出。但是从责任的岗位上离去,就完全不同了。
我们的十架——对夏甲来说,撒拉成为十架,对哈拿来说,她的十架是毗尼拿。大卫的十字架是约押,耶稣的十字架是犹大,保罗的十字架是铜匠亚历山大。人生总是有困难的方面。有时十字架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项试炼,例如慢性的疾病,令人厌烦的劳累,某种忧虑的重压,尤其是那些不认识神的人,却是我们所亲爱的家人或亲友,使我们十分挂念。
我们的态度——我们该回去顺服,不要以为在别处就可解决,使我们安心,其实没有地方会有更简易的路、有柔软些的枕头。放下重轭,未必在心头上可以轻松。主的劝导是要我们像祂那样负起轭来。祂安排我们在那里,我们就该留在那里,一直等到祂指引我们新的去向。祂所定的,或是许可的,都要承担;即使是间接的,也不可退却。
我们的信心——我们必须相信神的旨意所命定的,才是祂所许可的。所以我们就愿忍耐等候。在撒拉苦待夏甲的事情,背后一定有神许可的安排。从人生一切的经炼中,必有神的目的,含着无限的慈爱与智慧。这样我们的顺服决不会以苦修的态度,而是以敬爱的心,承受神的旨意。
──迈尔《珍贵的片刻》
【创十六10】「又说:“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,甚至不可胜数。”」
【创十六10∼12】同样,祂对她苦情(11节)的安慰是要她坚强,而不是安抚她;神要她往前看,不必回顾过去的创伤。以实玛利(「神听见」;见十七19的注释)之名,将永远纪念这次与神相遇的经历与神的晓谕。她不像亞伯兰,存着进一步探询的信心,或许对她而言,这应许已经满足了她的一切企求,虽然其中没有提到对世界的祝福或是应许之地。以实玛利能够繁衍后裔,不受任何人使唤,已经令她满意。从某一方面而言,亞伯兰的这个儿子将成为他父亲的一个影子,一首拙劣的模仿诗:由他所出的十二个族长将在当代名噪一时(十七20,二十五13),但在救恩历史中却籍籍无名;他浮躁的一生没有走上朝圣之旅,却以本身的存在为其目的;他自成一格,不听命于人,却不能成为万国之光。──《丁道尔圣经注释》
【创十六11】「并说:“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,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(注:就是“ 神听见”的意思),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。」
【24 以实玛利和以撒的后裔有何分别?创十六11,15;十七19-21】
答:1.以实玛利--是神听见的意思(十六11),为亚伯拉罕之妾埃及人夏甲(意即逃跑)所生的儿子(十六3,6,15)。因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由使女生的,是从人意生的(加四23,约一13),他的母亲夏甲又为含的后裔,出于咒诅的宗族(创九22-25,十6),所以神没有应许他作亚伯拉罕正统的后嗣。但神也应允赐福给他,使他的后裔昌盛繁多,他必生十二个族长,成为另一大国(十七20,廿一13,18,廿五12-16)。他蒙神保佑住在旷野,成了弓箭手。当他住进巴兰的旷野时,夏甲从埃及地给他娶了妻子,生了十二族长,又生一女儿名玛哈拉,又名巴实抹(廿一20,21,廿五12-16,廿八9,卅六3)。以实玛利享年一百卅七岁(廿五17)。他的后裔即为阿拉伯的土人,所以阿拉伯人称夏甲为他们的祖母,说夏甲非亚伯拉罕之妾,乃是他的妻子,其子以实玛利所生之十二子,后来成为亚伯拉罕之十二族。清真教主穆罕默德即为他的后裔。他们所信的神是唯一的真主阿拉(Allah意即天父或神),乃为穆氏所倡导者。
2.以撒--是喜笑的意思(廿一6),为亚伯拉罕之妻撒拉所生的,是照神所应许,所定的时候而生的独生子(十七19,十八10,14,廿一2,3,廿二2,加四23)。神与亚伯拉罕立约,立他作多国的父,使他的后裔极其繁多,国度从他而立,君王从他而出,神要作他和他后裔的神(十七4-7);同样神也要与以撒坚定所立的约,为他后裔作永远的约。从以撒生的,才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(十七19,21,廿一12)。亚伯拉罕在将以撒献为燔祭的事上,表明了父子二人同行,顺服神的美好见证(廿二1-18)。以撒享年一百八十岁(卅五28,29),其妻利百加生下双子以扫和雅各,二族要从他们分出(廿五23-26)。后来以扫的后裔繁多,成为以东人的始祖(卅六9)。雅各生十二子,乃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书宗族的代表(廿九31-卅24,民一20-44)。他们所信的神,乃是称为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神(出三6)。从以上二子的出身和地位观之,一是凭着血气和人意生的,一是出于神的应许生的,他们的后裔形成种族和信仰上的两大宗系,即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。这两个民族,不但信仰不同,并且成为世仇,祸患迄无止境。―― 李道生《旧约圣经问题总解》
【创十六12】「他为人必像野驴。他的手要攻打人,人的手也要攻打他。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。”」
【创十六13】「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“看顾人的 神”。因而说:“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?”」
【创十六13∼14】此处显明,主的使者就是主自己222(参十八1以下;出三2、4;士六12、14等),夏甲的话反映出她对这事实的惊恐。这是一位被人看见的神,不只是看顾人的神;这两节的主旨为此,是根据字根ra{~a^「看」的文字游戏。夏甲的话直译应为:「你是一位看得见的神」(God of sight,ro~i^,「外貌」;如「可见的神(visible God)」;参撒上十六12,大卫的「面目」),下一句为「我在这里难道看到(seen after,或,看见其背)223了那位看我的?」(ro~i^',即「那看见我的」;参伯七8)。──《丁道尔圣经注释》
【创十六14】「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。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。」
【创十六14】「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。」
「庇耳拉海莱」的意思是「那活着并看见我者的井」。夏甲起这名的故事告诉我们,祂一直是那察看的神,也是永活的神,祂一切的作为都根据祂的察看。许多时候,在蒙拣选的选民之外,祂也赐恩给那些看见祂的人,不管他们对祂的认识,是何等的残缺。―― 摩根《话中之光》
【创十六15】「后来,夏甲给亞伯兰生了一个儿子,亞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。」
夏甲就是指律法(参阅加四23~25)。律法是代表神的要求,十条诫命就是代表神对于人的十样要求。所以,遵行神的律法意思就是我要给神,我要讨神的喜欢。但是,「凡以行律法为本的人,都是被咒诅的」(加三10)。换句话说,以「我要」讨神喜欢为本的人,就是被咒诅的人。因为人凭着自己不能讨神的喜欢,不配得神的喜欢。甚么时候人要行律法,甚么时候就有肉体(罗七章)。一个用肉体的力量去讨神喜欢的人,就是神所不喜欢的人。夏甲就是代表律法,以实玛利就是代表肉体的结果。―― 倪柝声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》
我们能不能讨神的喜欢,关键是在于十字架有没有在我们身上作工,对付我们的肉体,对付我们的天然生命;真信神的人就不凭着自己的血气动。神是工作的主,所以,神的儿女最得罪神的事,就是夺去神作工的地位。许多时候,我们的错就在这里:我们不能信,我们不能托,我们不能等,我们不能把事情交在神的手里。这是我们得罪神的根源。―― 倪柝声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》
【创十六16】「夏甲给亞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,亞伯兰年八十六岁。」
神所定规的,是要等到亚伯拉罕一百岁的时候生儿子(创廿一5)。所以,甚么叫作以实玛利?以实玛利就是不及时而生的,又是出乎自己的。我们可以说,以实玛利包括两个特点:一个是源头不对,一个是时间太早。神决不喜欢在神的时候没有到之先,我们就生一个以实玛利。―― 倪柝声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》
【创十六章 失败的信心】神曾经应许给他的后裔如天上的星,海边的沙那么多!那时他约七十五岁,后来他一直到一百岁,神才赐给他儿子以撒。在那二十五年漫长的信心考验中,亚伯拉罕免不了也看环境,对神的应许产生怀疑。在这失败的事件中,可看出亚伯拉罕失败的原因,是用了人的意思和方法;去取代了神的作为,但神却不喜欢这代替品。在基督徒的生命中,我们切不要用代替品──用以实玛利,去取代神的作为!
十多年前我认识一位青年基督徒,他曾经在冬令会被神呼召,并且受感流泪,愿意奉献自己,准备作全职事奉;可是最近我再次遇到,他已经是一位成功的医生,并且收入很可观。我有机会与他交通,谈及他过往蒙召的事情;他说出后来冷静下来,深觉他若成为传道人只是一位,可是他若能赚更多的钱,他便可支持更多传道人和宣教士。他觉得现在他这样去支持神的工人,比自己成为传道人的影响更大。后来我便坦诚地与他分享,他的医生职业可能成了代替品,在神的旨意、应许和信心道路中,也许是以实玛利。
另外在一些婚姻辅导个案中,我也发觉一些基督徒的配偶,也是以实玛利;亲爱的弟兄姊妹,我们不应用代替品取代神。── 张子华《从列祖生平看基督徒生命特征》
【创世纪第十六章:信心的岔路和其后果】
一、信心的岔路
1、信心的危机
(1)「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」(1节)——神一再地应许亚伯拉罕,要赐给他后裔(创十二7,十三16,十五5),并且指明必须是他本身所生的才算是他的后嗣(创十五4),亚伯拉罕也相信神的应许,因此蒙神算为他的义(创十五6);之后,亚伯拉罕还得着神的启示,得知他这信心如何才能证实(创十五7~21)。但是,亚伯拉罕虽然相信了神的话,也知道了成全之路,事实却摆在他的眼前:「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」——神所安排给我们的环境事实,竟与我们的信心背道而驰。这是在我们的信心得着证实之前,常会面临的第一种潜在危机。
(2)「撒莱有一个使女,名叫夏甲,是埃及人」(1节)——既然事实证明,借着妻子不能生出后裔,而神的话乃是说「你本身所生的」(创十五4),好像并没有指明必须借着妻子撒拉所生的才算数,因此很容易引进别的代用办法,来帮助使信心得着成全。夏甲是妻子的使女,是现成又便当的代替方法,却不是神所命定的。我们往往会因正路的乖违,而自以为是的永垂手可及的办法,来帮助神,这是信心的第二种潜在危机。
(3)「那时亞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」(3节)——「十年」在圣经里有够长时间的意思;亚伯拉罕凭着信心,月复一月,年复一年地等待,似乎等得够久了,他虽然仍旧相信神的应许必要成就,但不免因时日飞逝仍一事无成,而对达到神目的的道路产生疑念。信心的第三种潜在危机,并不是对信心的目标本身有疑问,而是经过长久时间的等待之后,对达成目标的道路起了动摇。
2、错误的道路
(1)「撒莱对亞伯兰说,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;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,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」(2节)——在圣经里,女人代表人(林前十一3);因此女人提议,预表人提出办法,要来帮神的忙,好成全祂的旨意。不错,「得孩子」乃是神的旨意,亚伯拉罕生儿子,是一件对的事,但问题是由谁来生。神不只关心我们所作的事对或不对,神更关心我们是凭什么做着一件事;神不问我们作事的结果,神是问我作事的源头。人凭着自己所作的,即使外表看来相当不错,仍不能满足神的心。
(2)「亞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。于是亞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」(2~3节)——前面是说人有个想法,这里是说人采纳了那个想法;心思的打算是一回事,心志的定规又是一回事。人走错了第一步路,难免走上第二步的错路。本章一再的提及夏甲是「埃及人」,很可能夏甲就是当亚伯拉罕堕落到埃及地时,从法老所得到的赠礼(创十二16)。从前的失败,竟埋伏下这次失败的因素,信徒能不慎之!
二、信心之岔路的后果
1、生出以实玛利
(1)「亞伯兰与夏甲同房,夏甲就怀了孕」(4节)——夏甲不是自主之妇人,乃是一个使女(本章至少有六次提到她这使女的身份),她预表那捆绑人、使人为奴的律法(加四23~25),所以亚伯拉罕与夏甲同房,属灵的含意乃是说,他这靠圣灵入门的人,如今竟想靠身行律法来成全(加三3)。
(2)「后来夏甲给亞伯兰生了一个儿子;亞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」(15节)——以实玛利预表人按着血气产生出来的果子(加四23,29),也预表在律法之下被奴仆轭辖制的人(加四25,五1)。人种的是什么,收的也是什么(加六7);从肉身生的,仍是肉身(约三6)。以实玛利的出生,反而给亚伯拉罕带来许多的难处。
2、引起两妇之间的争执
(1)「她见自己有孕,就小看她的主母。撒莱对亞伯兰说:我因你受屈;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,她见自己有了孕,就小看我;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」(4~5节)——撒莱和夏甲两个妇人代表两约(加四24);撒莱代表应许之约,是神应许人要成就一些事情,所以这约是神要求、人作事,属于行为的性质。在神的计划中,本来只有应许之约,没有律法之 ;律法是因人不认识神的恩典,想,靠行为来讨神的喜欢,后来才添加的(加三17~19)。律法的功用是在过渡时期,暂时看守、训蒙神的子民,直等那应许之约的实体,就是基督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律法之下了(罗六14~15),所以不在乎行为(罗十一6);我们若是重蹈亚伯拉罕的覆辙,想凭自己的力量作工以帮助神,就是要把自己置于律法之约的地下,其后果乃是造成两约之间的难处,使基督十字架的道路落了空(林前一17~18)。
(2)「亞伯兰对撒莱说:使女在你手下,你可以随意待她;撒莱苦待她,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」(6节)——「夏甲」原文字意是「逃走」;律法只不过是影儿,那形体却是基督(西二17);基督既已来到,律法句不可以和祂一争长短,否则,就应逃遁退避。
(3)「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,对她说:撒莱的使女夏甲,你从哪里来?要往哪里去?夏甲说: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。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:你回到你主母那里,服在她手下」(7~9节)——我们信徒固然是在恩典之下,而不在律法之下,但律法的功用仍然显在我们的里面(来八10);主来不是要废掉律法,乃是要成全(太五17~18)。因此,信徒不可将我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(加五13),而仍要顾到里面的律法;其实我们在神面前,并不是没有律法,在基督面前,正在律法之下(林前久21)。神的使者要夏甲回去服在撒拉手下,成为基督的律法(加六2)。
(4)「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神;因而说: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?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;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中间」(13~14节)——「看顾人的神」原文可译为「被人看见的神」;「庇耳拉海莱」原文字意是「看见神而仍活着的井」。律法一面显出人败坏无能的光景,叫人认识自己,一面显明神的所是,叫人看见神,因而不再靠自己,转向神并依靠神的生命,得以存活。
3、引起后裔之间的相争
(1)「又说: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,甚至不可胜数。并说: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,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,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」(10~11节)——夏甲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预表血气肉体(加四23),其后果就是凭血气肉体来敬拜神,要讨神喜欢的宗教徒。教会中喜欢叫人遵守仪文规条的宗教徒极其繁多,简直不可胜数。
(2)「他为人必像野驴;他的手摇攻打人,人的手也要攻打他,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」(12节)——宗教徒的特点是像野驴,常大发肉体,不受管束,彼此嫉妒纷争(林前三3),自高自大(「东边」在圣经里有尊大之意)。今日的阿拉伯人有不少是以实玛利的后裔,他们与以色列人(撒拉所生的以撒的后裔)是世仇宿敌,象征灵与肉体之争,这是当日亚伯拉罕的失误引来的。可惜我们信徒,竟也仍旧不断上演于此相同的情景,属肉体的仍在逼迫属灵的(加四29)。
4、不讨神的喜欢
(1)「夏甲给亞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,亞伯兰年八十六岁」(16节)——圣经在此特意记载亚伯拉罕生以实玛利时的年岁,有其隐含的意思。
(2)「亞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,耶和华向他显现,对他说」(十七1)——我们从创十六章末了和创十七章开头这两节圣经可以看见,其间有十三年之久,是一段空白,神既未向亚伯拉罕显现,也未对他说话。亚伯拉罕的原意是要帮助神实现祂的应许,岂知结果反而得罪了神,失去了神的同在和话语。我们信徒若凭肉体行事,也不能讨神喜欢,反被摆在一边,虚度年日。
── 黄迦勒《查经辑要》
【神的眷顾(十六1∼16)】
一、错误的行动(1∼3)
二、严重的恶果(4∼6)
三、特别的劝解(7∼12)
四、立刻的祝福(13∼16)
——《新旧约辅读》
【创世纪第十六章】
一、嫉妒(十六1∼6)
二、上帝的晓谕(十六7∼16)
——《每日研经丛书》
【第十六章纲目】
一、恩典与律法
1、亞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——这是亞伯兰为他的儿子受第一次的试验,上章说耶和华领他到外边举目观看,数算众星,又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,亞伯兰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,现在是信心要受试验比那被火试验仍旧能坏的金子更显得宝贵(彼前一7)没有儿子就需信,有了就不必信。
2、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,是埃及人——加四21~31。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,一个是使女生的,按着血气生的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,乃是夏甲,因此夏甲是代表律法,西乃山是神将律法的地方,雷轰闪电…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叫人害怕神的公义圣洁荣耀,不许可人亲近祂。
恩典的一切,都是神作的,人是白白享受,律法是靠人自己行出来,故生子为奴没有自由。
3、撒莱对亞伯兰说——又是女人出头,人越过神来作事。第一次女人出来,受造人类堕落了,第二次女人出头,蒙召族类堕落了,因此在事奉中有人提议时,先要问说是否出于神。
4、耶和华使我不生育——既是出于耶和华,我们只有敬拜主,行许多异能,人都不悔改。他说,父啊,我感谢你,你的美意本是如此。
5、求你与我的使女同房——她又有人又有方法。
6、亞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——证明亞伯兰等了相当久,里面相当焦急了。
7、她见自己有孕,就小看她的主母——这是神对撒莱的管教,因这件大错是她提议的,现在正好来对付她,人犯了罪,要吃罪的果子。如大卫杀了乌利亚,刀剑必不离开他的家。
另意,人有了一点属灵的知识道理就骄傲起来,轻看别人前面的弟兄姊妹长老负责。
8、撒莱对亞伯兰说我因你受屈——自己做错了事,还怪别人,因别人受屈,人是何等不认识自己。
9、亞伯兰对撒莱说,使女在你手下——亞伯兰仍承认每人所该站的地位,等次,权柄。
10、撒莱苦待她,她就逃走了——爱心能得着人,成全人,恨就败坏了人,叫人分离。
二、神看顾人
1、耶和华的使者——旧约时常称主耶稣为耶和华的使者。
2、在旷野的路上——旷野是干旱不毛之地,一片荒凉,没有供应,没有享受,没有安息之处。
3、水泉旁遇见她——虽然世界像旷野一样,但主耶稣乃是活水泉,人到祂这来,必定不饿,永远不渴,是主寻找人遇见人。
4、对她说撒莱的使女——提醒人叫人认识原来的地位,保罗是耶稣基督的奴隶,我们都是主的奴仆,卖身的奴仆,没有自由的。
5、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——既是撒莱的使女,就该服在她手下,没有话说的,她好我们服,她不好也得服。
6、我必使你的一极其繁多,甚至不可胜数——当我们服了该服的权柄,神必祝福我们,使我们大大兴旺。
7、你要生一个儿子,叫以实玛利,因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——感谢神,我们所有的痛苦,无论在明处在暗处,祂不只看见了,也听见了。
当約伯全身生疮,又被朋友讥诮苦到无处可以诉说时他说在天有我的见证,在上有我的中保,我只向神眼泪汪汪( 十六19~20)。
8、他为人必像野驴——我们的肉体天然生命,乃像野驴一样,野生野长从来不受约束,没有经过对付,很容易伤别人。
9、他的手要攻打人,人的手摇攻打他——以色列人常常和以实玛利人争战,就是肉体常和圣灵相争。
10、夏甲就称那对她说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神说,在这里…那看顾我的么——无论在何处何时何人,神都看顾。
11、夏甲给亞伯兰生以实玛利时,亞伯兰年八十六岁——从这时候起十三年之久,神不向亞伯兰显现了。亞伯兰完全在黑暗中,在神面前没有历史了。不蒙神纪念了,光阴完全虚度了,这是所有事奉神的人严肃的警戒。
——《创世纪—读经记录上册》